泰兴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——以“制衡科技”为驱动,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步伐,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及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,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本方案以“制衡科技”为核心理念,旨在通过制度制衡与科技赋能双轮驱动,构建规范、透明、高效、廉洁的法治财政体系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围绕财政中心工作,以法治财政建设为目标,以“制衡科技”为手段,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,推动财政管理全流程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,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。
(二)基本原则
1. 坚持党的领导。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,确保正确方向。
2. 坚持法治引领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。
3. 坚持制衡约束。建立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衡机制,防止权力滥用。
4. 坚持科技赋能。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,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智能化水平。
5. 坚持问题导向。聚焦财政法治建设短板弱项,精准施策,务求实效。
(三)工作目标
到2026年,基本建成制度健全、权力制衡、科技支撑、运行高效的法治财政体系。财政管理制度更加完善,财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,财政执法行为更加严明,财政政务服务更加便捷,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显著提升,财政管理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以制衡为核心,完善财政制度体系
1. 健全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。全面梳理财政权力事项,明确权力边界和运行流程,动态调整权责清单,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。
2. 完善财政决策程序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,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。
3. 强化财政内控制度建设。围绕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等关键环节,建立健全分事行权、分岗设权、分级授权、定期轮岗的制衡机制,防范业务风险和法律风险。
4.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、备案、清理程序,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定期开展文件清理,维护法制统一。
(二)以科技为支撑,提升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
1. 推进财政执法信息化。依托全省财政执法监督平台,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、执法程序网上流转、执法活动网上监督、执法结果网上公开。
2. 推行“互联网+监管”模式。运用大数据技术,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、政府采购、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非现场监管和风险预警,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。
3. 规范财政执法行为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、执法全过程记录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“三项制度”,统一执法文书标准,压缩自由裁量空间。
4.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。定期组织财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考核,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,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。
(三)以公开为常态,强化财政权力监督
1. 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。扩大公开范围,细化公开内容,规范公开形式,提高预决算透明度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2. 推进财政政务服务公开。全面公开财政行政审批、行政处罚、行政裁决等事项的办理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时限和结果,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。
3. 健全财政监督机制。加强党内监督、人大监督、审计监督、社会监督的协同联动,形成监督合力。运用信息化手段,建立财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、可追溯的监督机制。
4. 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评价结合机制。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财政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,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。
(四)以化解矛盾为导向,依法处理财政争议
1.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。畅通复议渠道,依法公正审理复议案件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,尊重并执行司法判决。
2.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。对财政领域矛盾纠纷,坚持调解优先,依法分类处理,防范化解风险。
3.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。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,及时回应群众诉求,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。
(五)以普法为基础,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
-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。将法治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,每年至少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。
- 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。将法治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,组织旁听庭审、案例研讨等活动,增强法治实践能力。
- 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。结合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、财政普法宣传月等节点,利用新媒体平台,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,营造良好法治氛围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、分管领导任副组长、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在法规科,负责统筹协调、督促落实。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,研究解决重大问题。
(二)强化考核评价
将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,细化考核指标,定期开展督查评估。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,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。
(三)加大科技投入
积极争取资金支持,加大财政信息化建设投入,推进“制衡科技”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。加强与技术企业合作,引入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,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(四)注重宣传引导
及时推广法治财政建设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建设成效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财政建设的良好氛围。
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各科室、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,制定具体落实措施,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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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6 01:24:49